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3-11-25
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地基处理强夯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项目出资人为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基处理强夯施工三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676-201307GC53/01、02、03
2.2项目概况: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在海南洋浦建设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规划面积1100余亩(本次招标范围为800亩地地基处理)。
项目场地为约800亩的填海地块,填筑厚度6-8米,本次地基处理(4000KNM强夯施工)设计是根据项目场地填海地块初勘报告及场地后期回填情况,考虑消除8米素填土的沉降并达到一定承载力要求。使建成后的场前区建筑设施、装置设施、储料罐沉降值满足设计要求。本项目按不同施工区域分三个标段招标。
2.3建设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山东高速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现场。
2.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生产区(723.8m*368.68m)地基处理(4000KNM强夯施工)及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第二标段:生产区二期(358.1m*558.5m)地基处理(4000KNM强夯施工)及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第三标段:办公区(180m*368.68m)地基处理(4000KNM强夯施工)及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保证质量检测合格,具体验收标准及主要技术措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工期:第一标段在合同签订后90 天内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所述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第二标段在合同签订后(或业主确认的开工施工日期)75天内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所述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第三标段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所述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10年及以上从事地基基础处理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项目部需根据工程规模配备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
3.4近三年内(开标日期前三年)有2个及以上同等及以上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为准);
3.5 如为海南省省外企业,应具有《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5日至2013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吉浦路凯丰城市广场1号综合楼402B室及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16室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备案证明。
5.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吉浦路凯丰城市广场1号综合楼402B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审查
6.3.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验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不进行资格审查,购买招标文件并不证明资格审查通过。
6.3.2评标时,各投标人准备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拟派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业绩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以备查验,验证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属实质性不满足招标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正在年审期间的,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为招标人本次招标唯一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高速物资集团总公司网站同时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如从其他途径获取招标文件或相关信息均为无效,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31-89251158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
8.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纪青言  刘振中 
联系方式:0531-83195905、0898-28819613、18660429921、18615547033
地    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吉浦路凯丰城市广场1号综合楼402B室或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16室。
邮    箱:sdlc83191896@163.com   
传    真: 0531-83195906、0898-28819613
8.3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汇款办理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洋浦分行
账号:2675 1447 3300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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